翰福音十八章

一、耶穌被抓(v.1-14)捉拿耶穌的人中有:猶大、祭司長、守殿官、長老、千夫長、一隊兵、祭司(撒都該人)和法利賽人的差役、閒雜人。可見他們把這件事看得多麼的重要。

  1. 耶穌常與門徒聚集的地方在哪裡?聚集的目的為什麼?彼此團契
    --客西馬尼園的意思是〝榨油之處〞。豫表耶穌要在那裡被捕。他們聚集在客西馬尼園是為了禱告與屬靈的交通。我們有沒有〝客西馬尼園〞?
  2. 猶大去了哪裡?去作什麼?
    --猶大與耶穌同行的這三年半裡,從來不主動說什麼話或作什麼事,只有兩次,第一次就是馬利亞獻香膏給主的時候,他說話了,為何要枉費這三十兩銀子!現在主動去帶人來抓耶穌,也是為了三十兩銀子。猶大只值三十兩。
  3. 眾人退後倒在地上是為何因?
    --上帝的權能,對抵擋者是一種衝擊。他們抵不住。所以退後倒下不是被聖靈充滿,是一種被斥責擊倒的現象。
  4. 彼得的衝動與勇氣。
    --彼得一時手快把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的右耳砍掉了。彼得的衝動差一點給自己帶來禍患,他是有勇氣,但這時候的勇氣是攔阻上帝旨意的勇氣,不是智慧的表現。主耶穌立刻阻止他的衝動,然後又醫治好那人的耳朵。這人不知道有沒有信耶穌,如果沒有那就真的太遲鈍了。
  5. 耶穌先被送往哪裡?為何?
    --耶穌先被送往大祭司那裡,因為他們控告祂的罪名是褻瀆上帝,自稱是上帝的兒子,與上帝同等,又說是猶太人的王……這是觸犯律法,所以要讓大祭司來審判。但因為大祭司沒有權利把祂判死罪,所以就又把耶穌送到官府去。
  6. 該亞法的言論證明什麼?
    --耶穌是要來替眾人死的那位代罪羔羊。這就是證明耶穌基督的身份是舊約中預言的那位彌賽亞。

二、耶穌受審v.15-24

  1. 門裡與門外的門徒→與大祭司認識的門徒進了門內,彼得卻在門外觀看。
  2. 彼得的否認→為何使女會認得彼得?因為他用刀砍了馬勒古的耳朵,耶穌又醫好他的耳朵,這件事必定是被傳開了,所以,大家知道就是彼得作的事。只有他敢。第一個使女認出他,他否認了。
  3. 耶穌的受辱→被大祭司盤問。然後被差役大祂。亞納又把祂解到該亞法大祭司那裡。捆著送去。

三、彼得與彼拉多v.25-32

  1. 彼得再度否認。有人又認出彼得,彼得又否認,直到第三個人特別指出他就是砍掉馬勒古耳朵的那個人,他又否認,立時雞叫了,彼得就想起耶穌對他說的,雞叫以先要三次不認主。這裡沒有題到細節,因為他強調的重點不在彼得身上。
  2. 耶穌被解到巡撫的衙門裡。因為該亞法不願意辦耶穌,所以,大其他人就乾脆把耶司勿送到衙門去,讓羅馬政府來治耶穌的罪。
  3. 眾人的惡意與彼拉多的無意。惡意控告耶穌,制造罪名。彼拉多本來是不願意管的,因為他知道這人不是惡人,他的太太也提醒他。但猶太人明明說出他們的詭計,就是要殺耶穌。

四、彼拉多的詢問v.33-40

  1. 世界的國與耶穌的國。彼拉多只好再度詢問耶穌,彼拉多問的是地上的王,耶穌回答的是講解天國的事。祂來不是為奪世上的政權,乃是為傳真理而來。
  2. 真理的王,要建立真理的國度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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